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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上雲端 扭轉趨勢論壇
 




[媒體報導]張明正看雲端商機:群戰勝過單打獨鬥

ZDNet記者蔡宜秀/台北報導 2009/04/28

專家認為,台灣軟硬體廠商如欲在雲端服務市場分得一杯羹,要知道團結力量大的道理。

趨勢科技董事長張明正今(28)日指出,雲端服務絕對是未來的趨勢,但本土軟硬體廠商到底可從中搶得多少商機,取決於業者們能否聯合起來、一同提供符合市場需求的雲端運算服務。原因在於:相較於歐美,台廠的企業規模和資源相對較少;再加上雲端服務所涉及的範疇極廣,含括基礎服務(IaaS)、平台服務(PaaS)與軟體服務(SaaS)等。台廠勢必需要聯合起來一同制訂資料互通標準,以便與國際接軌。

為促進台廠深思該議題,趨勢科技也於今(28)日的站上雲端扭轉趨勢研討會中,與中研院、台灣Google與台灣IBM等業者一同探討雲端服務的各種可能發展。

事實上,攜手合作已是歐美等地業者的共識。前者即在日前發表開放雲端宣言(The Open Cloud Manifesto)。

對照之下,台廠顯然欠缺合作經驗。中央研究院網格計算團隊代表林誠謙指出,相較於歐美企業,台灣企業普遍存在不懂得先以團體戰的方式搶下市佔,其後再以更細微的方式切割市場的狀況;以較少業者進駐的基礎即服務(IaaS)為例,Amazon.com懂得結合軟硬體廠商合推EC2與S3等服務,但中華電信等本土業者卻不懂得掌握既有優勢(位居亞洲國家對外溝通的海纜中央),結合資料中心等相關業者,合推亞洲企業需要的基礎及服務。

分析師認為自發性的聯盟固然好,但仍需要政府單位提供媒合管道。「由本土軟體與服務廠商自發的聯盟能量有限,」IDC企業應用研究經理曹永暉指出,由於台灣規模較大的企業是硬體廠商而非軟體或服務業者,在這樣的狀況下,即便軟體與服務業者自覺到集體戰的重要,並開始積極結盟,也很難帶動本土硬體或頻寬業者跟進。 「群體戰確實有助本土廠商搶佔雲端服務市場,但在考量台灣產業特性後,與其由廠商自發性結盟,不若由政府釋出科專計畫,或者擬定相關政策,促進軟硬體廠商合作搶攻雲端服務市場,」他說。

你願意率先採用哪些雲端服務?評估標準又是什麼?

第二,雲端服務非萬能,企業得先抉擇好哪些資訊系統擺雲端、哪些擺自家,以及對應的管理機制。

雖然上述研討會的主持人不斷高喊:信雲端者得永生;但真實的狀況是,雲端服務雖有助於企業提升作業效益,但在考量安全/機密性等議題後,企業多不可能將所有資料、應用全都放在雲端上,舉例來說,參加該場研討會的某位與會者即表態,其或許會考慮透過Google提供的某些雲端服務取代文書作業系統、或者改以承租運算資源等雲端服務的方式取代自行部署,但要其將核心系統等全搬到公有雲裡面,則不可能。

是的,雲端服務非萬能,無論市一般使用者或企業皆然;對企業主來說,其或許可透過雲端服務節省掉某些軟體授權開支、增加協同合作的作業效率,但前提是,企業已釐清:哪些服務適合放在雲端、哪些服務適合放在自家資訊系統環境中。

建議企業主可以從以下兩個角度思考將哪些服務放在雲上面:首先,建議透過雲端服務執行那些必須讓上下游合作夥伴、客戶一同分享作業進展,甚至是有助企業挖掘出客戶需求的新興應用系統,如可促進資料交流、互動狀況的社交平台系統。

第三,相關人才尚未備齊:業者擬一同建置完整的人才培訓體制。

雲端服務的興起除意味著用來連結人與雲的終端裝置運算能力高低不在重要外,另外一個關鍵是,軟硬體開發人員有無能力開發出一體適用(各種終端裝置)的雲端服務:不能在將雲端服務的開發邏輯設想成專為某作業系統或硬體裝置而生的開發工作。鑑於上述轉變,不少IT廠商開始釋出相關課程、甚至是舉辦有助於活絡雲端服務的競賽活動。

「Google之所以會從去(08)年開始到台大、交大開設雲端運算課程,即是為協助台灣學生與開發人員釐清,如何開發雲端服務,」台灣Google總經理簡立峰指出,在雲端服務的世界,作業系統與終端硬體裝置都將只是一個連結雲端服務的窗口,在這樣的狀況下,開發人員必須思考的問題是:還必須抱持逐一為每個作業系統及硬體廠商客置開發各種專屬軟體的心態嗎?台灣開發人員開發的軟體服務是否一體適用於每朵雲?

事實上,除台灣Google積極於協助台灣的學生與開發人員了解如何開發雲端服務,Yahoo奇摩與台灣微軟亦積極於走訪各大專院校,協助其了解何謂雲端運算、雲端服務;除此之外,趨勢科技更於日前偕同台灣IBM釋出雲端程式競賽,讓學生與開發人員得以實地演練一番。

由於雲端服務的開發工作別於傳統的程式開發作業,因此,為確保有足夠的能量前進雲端服務市場,IT廠商勢必得偕同各式合作夥伴,一同在台建構完整的人才教育訓練體制(編按三:該體制亦有助企業培訓了解雲端服務的專業資訊人員),除非,業者們從頭到尾都打算以國外人才為主力。

第四,欠缺創意營運模式。

「欲在雲端服務市場搶得一席之地,台廠必須設法找出具創意的營運模式,」台灣IBM生物資訊研發中心協理馬紹宏指出,雲端服務市場的興起確實代表著IT廠商可以另一種方式提供企業所需資訊服務,但若傳遞服務的方式仍與既往(或現下)一樣,那對企業的吸引力有限。

中研院也認同台灣IBM的看法,建議台灣的軟硬體廠商應一同設法找出別於既往的服務型態,或者是趕緊整軍提供完整的雲端服務方案。林誠謙舉例道,就以現行的軟體即服務(SaaS)、平台即服務(PaaS)與基礎即服務(IaaS)等三種雲端服務來說,是以提供基礎即服務的業者較少,在這樣的狀況下,台灣電信業者若能夥同資料中心等相關業者一同提供該類服務,是必有助於其搶進雲端服務市場、進而提升營收獲利。

台灣IBM與中研院的看法極正確,若IT廠商僅將雲端服務視作另一種產品服務銷售管道,除難以吸引使用者青睞、採購外,亦可能讓其陷入低價搶市的窘境,舉例來說,確實有不少與會者表態其有興趣導入基礎即服務(IaaS),但這可不代表業者推方案他們就照單全收,因為,其若無法祭出有別於走租賃(ASP)模式的業者提供的產品服務,如宏碁eDC的代管服務,那又何必轉換到雲端去。

換句話說,IT廠商能否從使用者(含一般使用者與企業用戶)的需求中,找到比較有創意、且有助於其提升工作效率或獲利績效的服務型態(或服務傳遞模式),亦是左右其能否從雲端服務市場勝出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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